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刘艾轩获国家专利权
买专利卖专利找龙图腾,真高效! 查专利查商标用IPTOP,全免费!专利年费监控用IP管家,真方便!
龙图腾网获悉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申请的专利预制钢筋混凝土组合一体化阳台安装结构获国家发明授权专利权,本发明授权专利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授权公告号为:CN111236415B 。
龙图腾网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在2025-08-01发布的发明授权授权公告中获悉:该发明授权的专利申请号/专利号为:202010159148.5,技术领域涉及:E04B1/00;该发明授权预制钢筋混凝土组合一体化阳台安装结构是由刘艾轩;李有志;张永峰;江建;石军乐;李嘉;周保生;梁志峰;程光明设计研发完成,并于2020-03-09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专利申请。
本预制钢筋混凝土组合一体化阳台安装结构在说明书摘要公布了:本发明涉及阳台的技术领域,公开了预制钢筋混凝土组合一体化阳台安装结构,包括呈一体化布置的阳台结构与固定结构,固定结构包括固定板,固定板沿建筑物的高度方向竖直布置,固定板嵌入在建筑物的墙体中,固定板具有背离腔体的固定面,固定面露出墙体的外表面,固定面与墙体平齐布置;阳台结构贴合固定在固定板的固定面上;因此在安装阳台结构的过程中,由于阳台是一体化的,无需在现场进行绑钢筋、架支撑、浇筑等工作,简化了施工流程以及安装过程中的工作量,直接将阳台固定在固定板上即可,对阳台的安装更加简单便捷,降低了修筑阳台的施工难度。
本发明授权预制钢筋混凝土组合一体化阳台安装结构在权利要求书中公布了:1.预制钢筋混凝土组合一体化阳台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呈一体化布置的阳台结构与固定结构,所述固定结构包括固定板,所述固定板沿建筑物的高度方向竖直布置,所述固定板嵌入在建筑物的墙体中,所述固定板具有背离所述墙体的固定面,所述固定面露出所述墙体的外表面,所述固定面与所述墙体平齐布置;所述阳台结构贴合固定在所述固定板的固定面上; 所述固定结构包括多根平行布置的固定杆,多根所述固定杆嵌入在所述建筑物的内部,所述固定杆的末端与所述固定板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杆沿背离所述固定板方向水平布置; 所述阳台结构包括混凝土梁、两根工字梁以及边梁,所述混凝土梁、一所述工字梁、所述边梁以及另一所述工字梁的首尾依序连接,围合形成矩形状阳台结构,所述阳台结构的中部设置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的两端分别与两个所述工字梁连接;所述边梁用于与所述固定板连接固定; 所述边梁包括第一边梁和第二边梁,所述第一边梁布置在所述第二边梁的上方,所述第一边梁与第二边梁之间设置有加固梁,所述固定面朝内凹陷形成有第一滑槽,所述加固梁嵌入在所述第一滑槽中,所述加固梁的两端设置有V型钢板,所述V型钢板焊接在所述固定板的固定面上; 所述固定板的固定面朝内凹陷形成两条平行间隔第二滑槽,所述第二滑槽呈水平布置,所述第一边梁嵌入在一所述第二滑槽内,所述第二边梁嵌入在另一所述第二滑槽内,所述固定杆的末端置于所述第二滑槽内并与所述固定板固定连接; 所述固定板具有朝上布置的顶壁,所述顶壁的中部向下凹陷形成内嵌槽,所述边梁的顶部设置有卡勾,所述卡勾嵌入在所述内嵌槽内,所述卡勾与所述内嵌槽之间灌注有混凝土; 沿混凝土梁的长度方向,混凝土梁的内部设置有加强梁,加强梁的侧壁朝向连接板的方向水平延伸; 沿混凝土梁的长度方向,加强梁露出混凝土梁的表面形成有外延段,连接板的一长度边与外延段固定连接; 在加强梁上还设置有第一栓钉,第一栓钉沿混凝土梁的宽度方向穿设在混凝土梁内,第一栓钉沿背离外延段方向水平布置; 沿所述固定板由下至上方向,所述固定杆的直径以及长度逐渐增大; 所述固定板的上部具有固定段,所述固定段的高度高于楼面标高,所述固定段的中部具有朝上开口的开孔,所述开孔的最低处与口面标高的高度一致,环绕所述固定段的外周修筑有混凝土柱; 所述混凝土柱上设置有拉筋,所述拉筋的一端与所述混凝土柱固定连接,所述拉筋的另一端与所述阳台结构背离所述固定板的一端固定连接; 所述工字梁朝向混凝土梁的一端设置有第二栓钉,第二栓钉嵌入在混凝土梁内;混凝土梁的两端分别设置有嵌入孔,嵌入孔与第二栓钉正对布置,并且,第二栓钉是可拆卸布置在嵌入孔内的;在第二栓钉的末端上还设置有悬拉杆,所述悬拉杆朝背离所述工字梁方向延伸,并延伸出混凝土梁呈空置布置;在悬拉杆上套设有拉筋,拉筋的另一端与建筑物的外墙体固定连接。
如需购买、转让、实施、许可或投资类似专利技术,可联系本专利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其通讯地址为: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和平东路港之龙科技园科技孵化中心6楼D、G区;或者联系龙图腾网官方客服,联系龙图腾网可拨打电话0551-65771310或微信搜索“龙图腾网”。
1、本报告根据公开、合法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力求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数据的最终完整性和准确性。
2、报告中的分析和结论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职业理解,仅供参考使用,不能作为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或者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