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拖动滑块完成拼图
个人中心

预订订单
商城订单
发布专利 发布成果 人才入驻 发布商标 发布需求

请提出您的宝贵建议,有机会获取IP积分或其他奖励

投诉建议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龙图腾公众号
首页 专利交易 IP管家助手 科技果 科技人才 积分商城 国际服务 商标交易 会员权益 需求市场 关于龙图腾
 /  免费注册
到顶部 到底部
清空 搜索
当前位置 : 首页 > 专利喜报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技大学刘真获国家专利权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技大学刘真获国家专利权

买专利卖专利找龙图腾,真高效! 查专利查商标用IPTOP,全免费!专利年费监控用IP管家,真方便!

龙图腾网获悉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技大学申请的专利一种适用于烧结生产的有机粘结剂性能评价方法获国家发明授权专利权,本发明授权专利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授权公告号为:CN118091021B

龙图腾网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在2025-09-30发布的发明授权授权公告中获悉:该发明授权的专利申请号/专利号为:202410246915.4,技术领域涉及:G01N31/16;该发明授权一种适用于烧结生产的有机粘结剂性能评价方法是由刘真;张建良;胡文祥;刘征建;戴玉山;王耀祖;王义惠;朱丽娜;周文波;李思达;张文巧;陈晓钟;张维成;王运鹏设计研发完成,并于2024-03-05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专利申请。

一种适用于烧结生产的有机粘结剂性能评价方法在说明书摘要公布了:一种适用于烧结生产的有机粘结剂性能评价方法,它涉及钢铁冶金领域。首先根据所使用的有机粘结剂特点确定合理的配入方式及配入量,随后对有机粘结剂杂质带入量及配入有机粘结剂后的准颗粒常温基础性能进行检测分析,最后,根据其检测各项指标与未添加有机粘结剂的基准样品进行比对,并根据作用效果,赋值评价所使用的有机粘结剂性能。本发明有益效果为:本评价方法能够直观的了解不同类型有机粘结剂配入烧结混合料后对于准颗粒常温性能的改善程度以及对烧结生产及成品矿的影响幅度,并通过各项评价指标结果进行赋值,最终获取最适宜烧结生产的有机粘结剂。

本发明授权一种适用于烧结生产的有机粘结剂性能评价方法在权利要求书中公布了:1.一种适用于烧结生产的有机粘结剂性能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首先根据所使用的有机粘结剂特点确定合理的配入方式及配入量,随后对有机粘结剂杂质带入量及配入有机粘结剂后的准颗粒常温基础性能进行检测分析,最后,根据其检测各项指标与未添加有机粘结剂的基准样品进行比对,并根据作用效果,赋值评价所使用的有机粘结剂性能; 所述有机粘结剂杂质元素带入量,其操作步骤为: 取样3组所用有机粘结剂,每组10g,分别充分溶解水中,形成100ml溶液,通过化学滴定法分别测定有机粘结剂中的K、Na、Cl三种元素含量,并基于烧结原料中有机粘结剂配加比例计算杂质元素带入量,杂质元素带入量计算公式为: Itotal=ωobbθK+θNa+θCl其中,ITotal为有机粘结剂的杂质元素带入量,%;ωobb为有机粘结剂配加量,%;θK、θNa、θCl分别为有机粘结剂中的K、Na、Cl三种元素含量,%; 所述准颗粒常温基础性能,主要包括准颗粒平均粒径、干燥脱粉率、抗压强度和透气性指数; 所述赋值评价,主要操作步骤为: 整理有机粘结剂杂质带入量以及有机粘结剂使用前后的平均粒径、干燥脱粉率、透气性指数、抗压强度的改善程度,共计5组检测指标,根据权重进行赋值并加和得到有机粘结剂最终评估分数,赋值评价计算方法如下: grade=25×σobb‑d+25×σobb‑DRR+25×σobb‑J.P.U+25×σobb‑F‑5000×Itotal其中,σobb‑d为配入有机粘结剂后准颗粒平均粒度提高比例,%;σobb‑DRR为配入有机粘结剂后准颗粒干燥脱粉率降低比例,%;σobb‑J.P.U为配入有机粘结剂后准颗粒透气性指数提高比例,%;σobb‑F为配入有机粘结剂后准颗粒抗压强度提高比例,%;grade为有机粘结剂评估分数,无量纲;d为平均粒径,mm;DRRDrying removal rate为准颗粒的干燥脱粉率,%; J.P.U透气性指数。

如需购买、转让、实施、许可或投资类似专利技术,可联系本专利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技大学,其通讯地址为:365000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或者联系龙图腾网官方客服,联系龙图腾网可拨打电话0551-65771310或微信搜索“龙图腾网”。

以上内容由龙图腾AI智能生成。

免责声明
1、本报告根据公开、合法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力求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数据的最终完整性和准确性。
2、报告中的分析和结论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职业理解,仅供参考使用,不能作为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或者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