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拖动滑块完成拼图
个人中心

预订订单
商城订单
发布专利 发布成果 人才入驻 发布商标 发布需求

请提出您的宝贵建议,有机会获取IP积分或其他奖励

投诉建议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龙图腾公众号
首页 专利交易 IP管家助手 科技果 科技人才 积分商城 国际服务 商标交易 会员权益 需求市场 关于龙图腾
 /  免费注册
到顶部 到底部
清空 搜索
当前位置 : 首页 > 专利喜报 > 湖北三江航天江北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郑富文获国家专利权

湖北三江航天江北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郑富文获国家专利权

买专利卖专利找龙图腾,真高效! 查专利查商标用IPTOP,全免费!专利年费监控用IP管家,真方便!

龙图腾网获悉湖北三江航天江北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专利低温绝热气瓶真空高温热封结方法获国家发明授权专利权,本发明授权专利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授权公告号为:CN115854252B

龙图腾网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在2025-10-17发布的发明授权授权公告中获悉:该发明授权的专利申请号/专利号为:202211532524.6,技术领域涉及:F17C3/08;该发明授权低温绝热气瓶真空高温热封结方法是由郑富文;曾孟月;葛春雪;耿弘进;赵子傲;吴吉昌;尹明明;袁萌设计研发完成,并于2022-12-0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专利申请。

低温绝热气瓶真空高温热封结方法在说明书摘要公布了: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低温绝热气瓶真空高温热封结方法,包括以下步骤:S1、真空封结真空度指标;S2、抽真空设备运行准备;S3、氮气置换;S3、预抽真空;S5、主抽真空;S6、真空度稳定静置;S7、高温热封结。本发明在进行高温热封结前确定了真空封结动态真空度指标p12和静态真空度指标p22。之后对多只采用高温热封结的低温绝热气瓶进行了多项性能测试试验。现有常温封结主抽就要7~9天,而采用本发明的两个高温热封结指标,在160~180℃高温下,由于夹层内气体分子的活跃性得到大幅提升,高温主抽只需要3~5天,大大减少了封结周期,同时气瓶各项性能均优于常温封结,还解决了产品批次离散型造成真空度偏差的问题。

本发明授权低温绝热气瓶真空高温热封结方法在权利要求书中公布了:1.一种低温绝热气瓶真空高温热封结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确定高温热封结真空度指标:选择若干只常温封结合格的低温绝热气瓶,将气瓶夹层与抽真空设备连接,并将气瓶内胆加热至160~180℃,维持3~5h;开启抽真空设备,将设备管道抽真空至2×10-4Pa以下,测量此时每只低温绝热气瓶在动态真空度稳定时的真空度p1,并求其平均值p11,在所述p11基础上加权得到高温热封结的动态真空度指标p12;关闭抽真空设备,静置20~30min,测量此时每只低温绝热气瓶在静态真空度稳定时的真空度p2,并求其平均值p21,在所述p21基础上加权得到高温热封结的静态真空度指标p22; S2、高温热封结前期准备:取若干只待高温热封结的低温绝热气瓶,先对设备管道进行抽真空,待设备管道压力达到800~1000Pa时,将气瓶夹层与抽真空设备接通,确认设备各连接部位无泄漏后,再对设备管道及气瓶夹层进行抽真空,待设备管道压力再次达到800~1000Pa后,继续保持对气瓶夹层抽真空,同时对气瓶内胆进行加热,并维持在160~180℃的高温; S3、热氮气置换:待设备管道压力≤10Pa后,停止抽真空,对气瓶夹层进行热氮气置换,控制充氮设定压力不超过8×104Pa;然后停止热氮气置换,静置2~4h;再重复若干次对气瓶夹层抽真空、加热气瓶内胆维持160~180℃的高温、以及热氮气置换的过程; S4、预抽真空:热氮气置换完成后,在维持气瓶内胆160~180℃的高温条件下,对气瓶夹层进行加热预抽; S5、主抽真空:待设备管道压力≤10Pa后,继续维持气瓶内胆160~180℃的高温,对气瓶夹层进行加热主抽; S6、真空度稳定静置:检测上述低温绝热气瓶的动态真空度,当低于所述动态真空度指标p12时,停止主抽,静置20~30min; S7、高温热封结:检测静置后的低温绝热气瓶的静态真空度,当达到所述静态真空度指标p22时,及时在高温状态下对低温绝热气瓶进行热封结;否则返回步骤S5,继续重新进行主抽真空,直至所有低温绝热气瓶的静态真空度均低于所述静态真空度指标p22,热封结完成。

如需购买、转让、实施、许可或投资类似专利技术,可联系本专利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湖北三江航天江北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其通讯地址为:432000 湖北省孝感市北京路特6号;或者联系龙图腾网官方客服,联系龙图腾网可拨打电话0551-65771310或微信搜索“龙图腾网”。

以上内容由龙图腾AI智能生成。

免责声明
1、本报告根据公开、合法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力求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数据的最终完整性和准确性。
2、报告中的分析和结论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职业理解,仅供参考使用,不能作为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或者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