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拖动滑块完成拼图
个人中心

预订订单
商城订单
发布专利 发布成果 人才入驻 发布商标 发布需求

请提出您的宝贵建议,有机会获取IP积分或其他奖励

投诉建议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龙图腾公众号
首页 专利交易 IP管家助手 科技果 科技人才 积分商城 国际服务 商标交易 会员权益 需求市场 关于龙图腾
 /  免费注册
到顶部 到底部
清空 搜索
当前位置 : 首页 > 专利喜报 >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彭犇获国家专利权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彭犇获国家专利权

买专利卖专利找龙图腾,真高效! 查专利查商标用IPTOP,全免费!专利年费监控用IP管家,真方便!

龙图腾网获悉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申请的专利一种基于湿热循环处理的钢渣体积稳定性评价方法获国家发明授权专利权,本发明授权专利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授权公告号为:CN120831464B

龙图腾网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在2025-12-16发布的发明授权授权公告中获悉:该发明授权的专利申请号/专利号为:202511317784.5,技术领域涉及:G01N33/20;该发明授权一种基于湿热循环处理的钢渣体积稳定性评价方法是由彭犇;韩檬;吴跃东;李业绩;康奕宁;杜昱樊设计研发完成,并于2025-09-16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专利申请。

一种基于湿热循环处理的钢渣体积稳定性评价方法在说明书摘要公布了: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湿热循环处理的钢渣体积稳定性评价方法,包括:步骤一.钢渣骨料制备:对待测钢渣进行破碎和筛分处理,获取不同粒径范围的钢渣骨料;步骤二.混凝土试件制备及体积检测:将获得的钢渣骨料按预设比例制备掺钢渣骨料混凝土,形成掺钢渣骨料混凝土试件,检测其体积;步骤三.湿热循环处理:用沸煮箱对试件进行湿热循环处理,结束后冷却至室温;步骤四.体积对比:检测湿热循环处理后的体积,计算湿热循环处理前后体积变化率;步骤五.钢渣体积稳定性评价:根据步骤四所得结果进行体积稳定性评价。本发明可真实可靠、简单合理地对钢渣作混凝土骨料的体积稳定性进行评价,推动钢渣作混凝土骨料的绿色发展。

本发明授权一种基于湿热循环处理的钢渣体积稳定性评价方法在权利要求书中公布了:1.一种基于湿热循环处理的钢渣体积稳定性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钢渣骨料制备:对待测钢渣进行破碎和筛分处理,获取不同粒径范围的钢渣骨料,包括0~5mm粒径钢渣细骨料、5~10mm粒径钢渣粗骨料、10~20mm粒径钢渣粗骨料中的一种或多种; 步骤二.混凝土试件制备及体积检测:将步骤一获得的钢渣骨料按预设比例制备掺钢渣骨料混凝土,形成掺钢渣骨料混凝土试件,并对所述试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为18~22℃,养护湿度≥95%RH,养护时间28d,然后进行体积检测;掺钢渣骨料混凝土配制强度等级为C60,配方:水泥420~460份、粉煤灰80~120份、细骨料990~1200份、粗骨料900~1300份、水160~200份、减水剂10~25份; 步骤三.湿热循环处理:用沸煮箱对掺钢渣骨料混凝土试件进行湿热循环处理,结束后冷却至室温,湿热循环周期主要包括两步:1沸煮:沸煮箱内放置试件、添水后开始加热,沸煮温度在预设时间之内升至100℃,且保证恒沸时间为2.5~3.5h,沸煮时间结束排空箱内蒸馏水;2鼓风:承载台带动试件向上升起脱离沸水后,开启风机鼓入冷风对试件进行降温,试件温度须在0.5~1h内降至室温;所述湿热循环处理总时间为14~40h,分4~8个周期进行,沸煮时间累计≥12h,每日累计湿热循环周期≥2个;所述沸煮箱内水量要求为:保证水位能够在单个周期的沸煮时间内始终没过试件,湿热循环周期中途禁止添补蒸馏水,湿热循环周期结束后进行蒸馏水填补; 步骤四.体积对比:对步骤三处理后的试件进行体积检测,并计算湿热循环处理前后掺钢渣骨料混凝土体积变化率,所述体积变化率为:, 其中:Vr——试件体积变化率,%; V——湿热处理后的试件体积; V0——湿热处理前的试件体积; 湿热处理前后的试件体积数值取多个试件的平均值; 步骤五.钢渣体积稳定性评价:根据步骤四所得结果进行体积稳定性评价,确定应用粒径钢渣体积稳定性,若试件体积变化率大于额定比率,判定应用粒径钢渣体积稳定性不合格,不可作骨料制备混凝土,若试件体积变率小于等于额定比率,则应用粒径钢渣体积稳定性合格。

如需购买、转让、实施、许可或投资类似专利技术,可联系本专利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其通讯地址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或者联系龙图腾网官方客服,联系龙图腾网可拨打电话0551-65771310或微信搜索“龙图腾网”。

以上内容由龙图腾AI智能生成。

免责声明
1、本报告根据公开、合法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力求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数据的最终完整性和准确性。
2、报告中的分析和结论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职业理解,仅供参考使用,不能作为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或者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