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陈先华获国家专利权
买专利卖专利找龙图腾,真高效! 查专利查商标用IPTOP,全免费!专利年费监控用IP管家,真方便!
龙图腾网获悉中交二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专利一种高原山区特殊路基的施工方法获国家发明授权专利权,本发明授权专利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授权公告号为:CN118498142B 。
龙图腾网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在2025-04-18发布的发明授权授权公告中获悉:该发明授权的专利申请号/专利号为:202410796317.4,技术领域涉及:E01C3/04;该发明授权一种高原山区特殊路基的施工方法是由陈先华;孙胜利;代义昌;刘盛林;帅开欣;田新平设计研发完成,并于2024-06-20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专利申请。
本一种高原山区特殊路基的施工方法在说明书摘要公布了: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高原山区特殊路基的施工方法,包括填方段岩溶路基处置施工、挖方段岩溶路基处置施工和溶洞处理质量控制施工;其中,填方段岩溶路基处置施工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跨越式结构,先对溶洞内杂物进行清除,再采取片石回填并封顶,然后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跨越溶洞,搭盖溶洞洞口四周50~100cm,确保盖板浇筑后和原有岩石结合成一整体形成一个有效的复合地基。本发明优化特殊路基施工工艺,降低了施工成本,减少后期因路基不均匀沉降问题。
本发明授权一种高原山区特殊路基的施工方法在权利要求书中公布了:1.一种高原山区特殊路基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填方段岩溶路基处置施工、挖方段岩溶路基处置施工和溶洞处理质量控制施工;其中,填方段岩溶路基处置施工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跨越式结构,先对溶洞内杂物进行清除,再采取片石回填并封顶,然后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跨越溶洞,搭盖溶洞洞口四周50~100cm,确保盖板浇筑后和原有岩石结合成一整体形成一个有效的复合地基;所述填方段岩溶路基处置施工具体包括以下步骤:A1、施工准备:清除杂物,清理洞内沉积物,根据实际地形做好排水系统;A2、溶洞回填:片石每层回填厚度不大于50cm,浆砌片石封盖厚度不小50cm;溶洞回填夯实:在溶洞回填至洞顶50cm时,采用打夯机进行夯实;A3、钢筋加工及绑扎;A4、混凝土盖板施工:A41混凝土拌制及运输:混凝土的搅拌最短时间严格做到不少于2min,混凝土采用搅拌车运输;A42浇筑混凝土前的检查工作:浇筑混凝前检查模板的稳定性及模板平整,基面、模板应保持湿润,不能有积水;A43混凝土浇筑:1)混凝土分层连续浇筑,每层厚度不超过30cm;2)混凝土振捣采用插入式振动器同时对局部振捣不到位的地方安排人工配合振捣;3)混凝土浇筑完成后,保持模板处于原位,当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时,方可拆除模板,以确保在强度形成过程中不受扰动;A5、混凝土养生:盖板浇筑完成后,及时在混凝土表面用塑料薄膜覆盖保水,然后采用麻布袋覆盖保湿,湿养期应保持7天以上;所述填方段岩溶路基处置施工还包括导水施工;其中,A2溶洞回填具体包括:A21回填前,在溶洞中均匀插入多根钢套管,钢套管内同轴设置有吸附管,所述吸附管的直径略小于钢套管的直径,所述钢套管上标识有刻度,所述吸附管的底端位于钢套管底端上方一定距离,所述钢套管下方多出吸附管的一端插入溶洞底部,所述钢套管内壁涂覆有润滑油,所述吸附管包括中空柔性管体和填塞于中空柔性管体内的吸水纤维填充层,所述中空柔性管体位于溶洞的部分开设有若干进水孔;A22所述溶洞内填片石回填每层厚度不大于50cm,浆砌片石封盖厚度不小50cm,夯实摊平后,将钢套管抽出一部分,保证还有一部分钢套管位于夯实的片石内,之后重复逐层填充、夯实和抽拔钢套管;A23、溶洞回填完毕后,彻底抽出钢套管,将吸附管通过接头与连接钢管连接,连接钢管的上端伸出混凝土盖板,连接钢管内填塞有吸水纤维填充层;A5还包括:混凝土盖板施工完全后,将连接钢管的上端与吸水槽的底端连接,所述吸水槽中设置有吸水单元,所述吸水单元包括吸水膨胀袋和海绵层,所述海绵层包覆于吸水膨胀袋的顶面和四周的侧面,所述吸水单元位于吸水槽内,且吸水膨胀袋与连接钢管相对,所述吸水槽的外周罩设有储水槽,所述储水槽的底部与吸水槽密封连接,所述吸水槽的侧壁开设有若干透水孔,所述储水槽通过管路与储水桶连接,所述储水桶内设置有液位计,所述储水桶的出水端与出水管连接,所述出水管上安装有智能水泵,所述出水管的水通过排水体系排出;A6、在储水槽和储水桶上覆盖土层,完成路基结构施工。
如需购买、转让、实施、许可或投资类似专利技术,可联系本专利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中交二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其通讯地址为:430014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145号科技综合楼B栋22层1-9室;或者联系龙图腾网官方客服,联系龙图腾网可拨打电话0551-65771310或微信搜索“龙图腾网”。
1、本报告根据公开、合法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力求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数据的最终完整性和准确性。
2、报告中的分析和结论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职业理解,仅供参考使用,不能作为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或者凭证。